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許忠英荷花獎-徵件辦法

許忠英荷花獎<<


許忠英水彩創作荷花獎 - 第一屆
 
比賽辦法
 
2015年11月制定
 
一、創辦宗旨
 
書劍傳奇藝文事業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黎畫廊),為發揚水彩國際畫荷大師許忠英在藝術創作上的傑出表現,且紀念許忠英老師榮獲「關公獎」之殊榮(緣起),特創設每兩年一次「許忠英水彩創作荷花獎」(以下簡稱本獎),以鼓勵採用水彩媒材創作,讓藝術創作有更精采、活潑、生動之表現。
 
二、參賽標準
 
凡出生或居住於台灣,未滿45歲(1971年後出生)之藝術創作者均可參加,必須提供出生日期及身份證明,駐台藝術家請提供居住證明。
 
三、作品規定
 
1.參賽者每人需繳交5件水彩紙本作品,5件中需包含2件以上全開(109X79cm,磅數不拘)之水彩紙本作品,其餘3件不限尺寸
 
2.作品須為本人三年(落款2014、2015、2016)內創作之作品,內容必須展現個人之風格特色;曾在國內外公開競賽、展覽獲獎之作品不得參加,送審作品於評審結果公佈前不得參與其他競賽。
 
3.黎畫廊有印刷出版權等相關權利,參賽作品如經證實抄襲他人及違反本辦法任何規定者,取消參賽資格與獎勵。
 
4.參賽作品黎畫廊有優先典藏權。
 
四、獎勵方式
 
1.獎項:荷花獎1名、西施獎2名、優選4名 
 
2.獎勵:
 
① 荷花獎獎狀乙幀,獎金新台幣二十萬元(獎金依規定扣稅)。
 
② 西施獎狀乙幀,獎金新台幣萬元(獎金依規定扣稅)。
 
③ 優選獎狀乙幀,獎金新台幣五千元(獎金依規定扣稅)。
 
3.得獎者於2016年7月27日至2016年8月14日舉辦聯展,於2016年7月27日星期三(農曆六月二十四日關聖帝君誕辰)舉行頒獎儀式,得獎者除和黎畫廊簽定展覽合約,並確實履行展覽義務外,另應遵守不得於展覽期間以任何理由索回作品之要求。
 
4.本獎項之荷花獎致贈,以一人一次為限;倘發現得獎者有不符本辦法之規定,或涉及臨摹、抄襲等情事,經證實確鑿者,主辦單位除取消其獲獎資格及追回已領獎項(金)外,並公告週知。
 
5.獲得本荷花獎之作品,其5件為黎畫廊無償典藏;獲得本西施獎之作品,其2件為黎畫廊無償典藏,典藏畫作所有權歸主辦單位,著作權由主辦單位與得獎者共有。榮獲本獎佳作者之參賽作品黎畫廊有優先典藏權,典藏價格另議。
 
五、評選流程
 
1.參賽報名:參賽者請於2016年5月1日前於網路線上報名取得參賽資格。→請點我報名
 
2.初選:參賽者初選紙本報名送件延長於2016年6月20日止(以郵截為憑),將4x6吋照片於背面註明圖說(名稱、媒材、年代),黏貼於送件報名表(附件一),並詳填所有內容,創作自述文字檔及作品圖檔光碟(300dpi,製作宣傳廣告用,請註明參賽者姓名、電話,內含圖檔及報名資料),請以掛號郵寄至黎畫廊(10689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一段259號5F),送件信封請註明「許忠英水彩創作荷花獎」,或親自送至黎畫廊,初審資料概不退還。
 
3.決選:初審通過名單於2016年6月21日公告在黎畫廊網站最新消息版面(www.artTaipei.com)與手機簡訊通知,參賽者請隨時留意黎畫廊網站資訊。入決選之參賽原作請於2016年6月27日前送至黎畫廊(10689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一段259號5F),電話:02-2325-6688。
 
4.參賽原作(免框裱)請妥善包裝並於作品背面浮貼作品標籤(附件二),請參賽者注意包裝之安全性,否則作品若有損毀致影響參賽之評選時,主辦單位不負責任。
 
5.黎畫廊將聘請國內藝術專業人士組成決選團,決選成績於2016年7月15日前公告在黎畫廊網站最新消息版面。
 
6.未得獎之作品,請作者於接獲通知後一週內自行安排貨運取回作品,或由黎畫廊統一委託貨運寄回。
 
六、特別獎:千荷獎
 
1.本獎項由許忠英大師私人特別增設,是為長期徵件獎項,預計頒發10位得獎者。
 
2.鼓勵45歲以下以大自然為師之荷畔寫生創作,作品皆需於荷畔現場寫生(每件對開76x56cm大小以上), 創作時間不限,寫生超過一千張後的第一千零一張作品,由許忠英大師個人以獎金二十萬元整作為收藏嘉許。
 
註:主辦單位對參賽作品負保管之責,惟遇有人力不可抗拒之情事或運送過程而致損害者,不在此限。得獎者之展出作品,展後15天內由黎畫廊委託貨運寄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