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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 【黎藝術館 展場付費申請辦法】

藝術王國 - 2016/6/6

黎藝術館展場付費申請辦法

2013年12月12日制定  2016年05月29日修定

 

書劍傳奇走的是藝術產業化的道路,目的在於打破藝術高不可攀的傳統認知,降低親近藝術的門檻,讓藝術可以輕易地走入尋常百姓家。『使收藏變得容易』、『讓藝術走入生活』、『以文創重現俠義』、『藉藝術發揚宗教』是【書劍傳奇】的宗旨,除定期舉辦展覽與講座,也提供「書劍傳奇展場」供社會各界付費申請,展示創作能量,發表文化心得。書劍傳奇成立逾十五年來,累積雄厚的文化脈絡與社會資源,竭誠歡迎藝術家與藝文界人士利用本場地展現您的專長。

 

一、      目的

書劍傳奇提供展演空間出租,開放付費申請展覽或舉辦講座等活動。開放申請對象:藝文團體、個人、公司機構、策展單位等。

 

二、      徵選辦法

1. 申請期限:預定使用場地之六個月前,儘早申請以利檔期安排。

2. 活動種類:藝文展示、講座活動。

3. 展場區域:詳見附件一

4. 收費標準:詳見附件二

5. 申請檔期:請來信詢問 leegallery@arttaipei.com

6. 凡展示作品有成交,書劍傳奇依作品定價收取一成服務費。

7. 展覽有關之文宣、茶會之茶點、廣告等由申請人自行負責。

8. 書劍傳奇將於FB、電子報發佈展覽有關訊息。

9. 展示內容及作品必須經書劍傳奇審核通過,或有無法展出之可能;審核如通過,另訂展覽合約。

10. 展示期間包含佈撤展所需時間在內。

11. 申請展出經本展場排定日程後,未能如期展出者,應於二個月前通知本展場,如未於二個月前通知本展場者,二年內不得再提出申請。

12. 申請通過預收30%之訂金,餘款於正式展出前必須付清。

13. 展示期間,書劍傳奇所屬設備得免費借用,請謹慎使用,如有損壞照價賠償。
場地設備:無線麥克風、投影機、CD播放器、摺疊椅30張、一般坐椅20張、桌子2張(長180x寬60x高76cm)

14. 展出內容如違背本展場設立宗旨、使用管理辦法或蓄意攻訐他人或有違善良風俗者,本展場得視情況暫停全部或部分展出;如經通知撤換而拒不執行或拖延執行者,本展場得視情節輕重,提經展覽審查委員會議決後,暫停受理其場地之申請一至三年。

15. 申請表格如附件四。

16. 本辦法自公佈即日起實施,如有未盡事宜,得隨時修訂補充之。

 

三、      場地佈置

1. 場地佈置由申請人與本展場展覽組共同協商後由申請人自行負責,本展場展覽組協助之,並須於展出前一日佈置完成,並請配合本展場開放時間上午11時至下午7時共8小時作業。

2. 佈置場地時請勿破壞或變動本展場原有設施,本展場提供吊線掛鉤等器材,嚴禁使用鐵釘、雙面膠膠水等。展覽室天花板所設燈軌已通電流,請勿觸摸,以免發生意外。

3. 各展覽場所已備有充足之照明設備,如因特殊需要添設自備臨時性電源者,請向本展場展覽組洽商,經同意後在安全許可情況下派員協助辦理,切勿自行裝設,以策安全。

4. 佈置場地請注意美觀安全,需張貼任何文宣請經本展場展覽組同意後實施。

5. 展覽結束,展品及張貼物應於租借檔期結束前拆除運回,並清理場地恢復原狀,逾期本展場不負保管責任。如有損壞原有設施應負責修復。

6. 凡排定之展出檔期,未經本展場同意不得轉讓;未能於約定展期展出者,應於六個月前通知展場協調檔期安排,如未事先告知,須負擔本展場之損失。

7. 本展場為商業營利型態經營,所有展出作品均可定價,展場將協助銷售作品相關事宜,作品運費由展出者負擔。

8. 展出作品或方式若非現有展場設備可支援時,需事先經展場同意後自行安排相關設備或展出事宜。

9. 電梯內尺寸:高:240x寬160x深140cm 電梯門尺寸:高210x寬80cm,請注意進出物品大小及長度

 

四、      宣傳事項

1. 本展場將協助於網站上刊登展覽/活動訊息,申請者請於展出前二個月,提供相關文字資料、作品圖檔等,逾期恕無法刊登。

2. 展出有關之宣傳事宜(如廣告等),由申請者自行負責。

3. 邀請函、海報及宣傳簡介DM等之製作,須經本展場同意後自行辦理,並放上本展場聯絡資訊及標準LOGO,費用由申請者自行負擔。

4. 宣傳物品不得任意放置,門窗玻璃不得張貼任何文字圖畫,所需指標請依本展場現用立式指標規格自行製用。

 

書劍傳奇藝文事業有限公司

地址:10689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一段259號5樓

電話:02-2325-6688

官網: www.arttaipei.com www.藝術王國.com

 
※ 申請方式
待本公司收到表格會先經過審核手續再由專員聯繫。

附件一:

 

附件二: